作者:佚名 转贴自:东莞市小学语文教研网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东教研[2007]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书法水平,充分发挥书法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推动中小学书法教学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促使广大教师自觉学习书法专业知识和努力提高自身书法基本功,不断整合全镇师资力量,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
(二)组织全体书法教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寻找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方法和途径,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书法教学的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师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书法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书法教学质量。
(四)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学生能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能写出正确、规范、美观的汉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师资培训。目前各学校的专职书法教师少,书法基本功和教学水平普遍不高,而教师又是决定书法教学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很有必要加强师资培训。力争通过各种有效的师资培训,使书法教师具备三方面的素质:能写一手好字,成为“活字帖”;有较强的理论水平与教学艺术,具有较强的“读帖-临摹-创作-评价”等书法教学能力;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书法教学。师资培训安排如下:
1. 镇级培训。通过举行书法教学专题讲座、开展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举办书法教师作品展览和聘请市内外知名书法家作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书法教师的培训,提高书法教师的自身素养和教学水平。
培训对象:各中小学专职和兼职书法教师。
培训时间:9—11月份。
培训地点:溪头小学书法教育馆(或其他合适场地)。
授课教师:市书法教育专家、镇内外知名书法家、本镇长期担任书法教学的骨干教师。
培训经费:由镇宣教办设专项经费解决。
2. 校本培训。各校要高度重视书法教学,树立大书法课堂观念,所有学科的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校本培训主要由本校书法教学骨干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对语文、美术教师和其他学科的年轻教师进行培训,也可以根据实际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培训。
(二)加强书法教学场室建设。针对学校教学场地不足的现状,各校要想办法开设一个(或以上)的毛笔书法教学专用场室,同时具备供毛笔书法教学用的桌子及文房四宝等配套设备设施。10月份,镇宣教办将组织人员初步检查落实,力争在本学期内解决场室不足的问题。
(三)创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应有指导性、示范性。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探索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承担中小学书法教育实验、书法教学示范课教学等,指导全镇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活动。规划将溪头小学、前进小学、湖景中学和厚街中学建设成为我镇第一批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发挥书法教学中心组的指导作用。中心组成员由镇宣教办语文、艺术辅导员,书法教学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全镇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评价操作、举行书法比赛及作品展览等工作。我们把全镇19所公办小学分成4个组,再加上中学组(4所)和民办学校组(6所),共6个组,各中心组成员除了搞好本校的书法教学和直接参与全镇性的教研活动之外,还分别兼顾其中一个组的教师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
(五)加强课程管理。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根据本镇实际,小学阶段还要求各校合理调配时间,每天保证15分钟时间练习硬笔书法。小学低年级重点学硬笔书法,主要结合语文课进行,加强写字姿势的指导,注重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侧重于实用书写能力的提高。中高年级学毛笔书法,三、四年级用毛笔临摹名家名帖书法,体会书法审美价值;五、六年级还要进行初步的毛笔创作练习。初中阶段在小学的基础上,增学行书及书法创作。高中阶段把书法作为学生选修内容之一,主要结合艺术、美术课进行。
(六)定期举行全镇性书法比赛。为了进一步推动书法教学的开展,每学期举行
一次全镇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七)建立合理的评价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书法教学评价制度,实行等级制,设一、二、三等奖,将评价结果与学校评估相挂钩。规定小学书法教学总体评估成绩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三等的学校,其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不能被评为一等奖。评价内容和要求如下:
1. 检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占30%)。主要检查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如课程的安排是否按要求、是否有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上书法课、是否有书法教学场室及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书法教学的要求等等。此项工作在10月份完成。
2. 定期进行评估(占40%)。一是检查学生的写字执笔姿势是否正确(10%),每抽查发现一个不正确扣0.5 分,扣完该项为止。二是随机抽查各年段部分学生的写字情况,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小学低年级重点抽查硬笔,中年级以上重点抽查毛笔,此项占20%。三是抽查作业书写情况,主要查学生的书写是否规范、端正、整洁,占10%。此项评估在下半学期进行。
3. 举行书法比赛(占30%)。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全镇性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将按学生总数的比例规定参赛名额,然后统计出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一般情况下,在每学期的下半学期举行,如市有比赛将参照市规定的时间举行